
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刘某因与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将作为原告参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安排的庭审活动。本次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0时30分,案件由该院民事审判庭负责承办,将在新楼第三十法庭正式开审。该次涉教培服务的纠纷庭审,也将为同类消费维权类案件的权责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参考样本。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刘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5 10:30:00 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法庭新楼第三十法庭 案号(2026)沪0109民初14460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事主体为国内财经教育领域的头部机构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纠纷属于教育培训服务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合同权责争议,目前公告暂未披露涉案的具体服务项目与涉及金额,案件将于2026年11月进入正式审理环节,后续庭审结果将直接明确涉事双方在本次教育培训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边界,也将对教培行业规范服务流程、明确合同履约标准形成正向引导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1537人,注册资本2353.56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353.5604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A5幢1005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李锋31.8641t9.94162015-03-23北京润安信息顾问有限公司10.7922%42015-11-12北京东方卓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4522$62015-03-23珠海济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1479.21742018-08-28上海启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6.840712015-03-23
点评分析本次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的开庭公告,对高顿教育而言,是一次直面服务履约争议的契机。后续庭审结果将明确双方权责边界,也能推动公司梳理优化教培服务流程、完善合同履约标准,进一步规范自身运营,减少同类消费纠纷,巩固行业头部机构的合规服务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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